使用電腦以外相容Bluetooth的裝置列印
印表機的LCD螢幕可以設定使用除電腦之外的Bluetooth相容裝置進行列印。
使用這些裝置中的一種進行列印時,另請參閱裝置的說明手冊。
從電腦列印時,請參見使用電腦列印。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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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援OPP(物件推送設定檔)或BIP(基本影像設定檔)的行動電話、PDA和數位相機可以列印相片。
根據裝置的不同,即使裝置支援以上設定檔也可能無法執行列印。 關於設定檔的詳細資訊,請參閱裝置的說明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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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示行動電話設定(Mob. phone settings)螢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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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媒體類型和紙張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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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始從Bluetooth相容裝置列印。
選擇裝置名稱時,請選擇印表機的初始值「Canon MX530 series-1」。
如果要求輸入口令,請輸入預設值「0000」。
可以在LCD螢幕上的Bluetooth設定(Bluetooth settings)螢幕中變更印表機的裝置名稱或密碼金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