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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電腦以外相容Bluetooth的裝置列印

印表機LCD螢幕可以設定使用除電腦之外的Bluetooth相容裝置進行列印。

使用這些裝置中的一種進行列印時,另請參閱裝置的說明手冊。

從電腦列印時,請參見使用電腦列印

注釋

  • 支援OPP(物件推送設定檔)或BIP(基本影像設定檔)的行動電話、PDA和數位相機可以列印相片。

    根據裝置的不同,即使裝置支援以上設定檔也可能無法執行列印。 關於設定檔的詳細資訊,請參閱裝置的說明手冊。

  1. 確保印表機已開啟。

  2. 安裝Bluetooth單元。

  3. 請載入紙張。

  4. 在印表機的LCD螢幕上顯示設定螢幕。

    顯示行動電話設定(Mob. phone settings)螢幕。

    插圖:LCD螢幕
  5. 指定媒體類型和紙張大小。

    行動電話設定

  6. 開始從Bluetooth相容裝置列印。

    選擇裝置名稱時,請選擇印表機的初始值「Canon MX530 series-1」。

    如果要求輸入口令,請輸入預設值「0000」。

    可以在LCD螢幕上的Bluetooth設定(Bluetooth settings)螢幕中變更印表機的裝置名稱或密碼金鑰。

    設定Bluetooth列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