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送傳真至已註冊的接收方
在本機電話簿中註冊接收方的傳真/電話號碼與名稱可以更簡便地傳送傳真。
重要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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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誤撥號或錯誤註冊傳真/電話號碼,傳真可能會意外傳送至其他接收方。 傳送重要的文件時,建議通話後傳送傳真。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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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基本傳送操作的詳細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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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傳真(FAX)按鈕。
顯示傳真待命螢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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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需要調整掃描對比度與解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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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功能表(Menu)按鈕。
顯示傳真功能表(FAX menu)螢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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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按鈕選擇電話簿(Directory),然後按OK按鈕。
顯示選擇已註冊接收方的螢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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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已註冊的接收方。
可以使用兩種方法選擇接收方。 可以透過按按鈕切換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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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CD上顯示以下螢幕時:
使用按鈕選擇接收方,然後按OK按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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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LCD螢幕上顯示輸入首字母(Enter first letter)時:
使用數字按鈕輸入要搜尋之接收方名稱的首字母後,已註冊的接收方會按英文字母順序顯示。
使用按鈕選擇接收方,然後按OK按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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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彩色(Color)按鈕執行彩色傳輸,或按黑白(Black)按鈕執行黑白傳輸。
重要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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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接收方的傳真機支援彩色傳真時,才能執行彩色傳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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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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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取消傳真傳送,請按停止(Stop)按鈕。 要在傳送過程中取消傳真傳送,請按停止(Stop)按鈕,然後按照LCD螢幕上的說明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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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掃描過程中按停止(Stop)按鈕後文件仍留在自動送稿機中,LCD螢幕上將顯示請關閉送稿機蓋(Close the feeder cover)[OK]輸出文件(Eject the document)。 透過按OK按鈕,自動輸出剩餘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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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本機無法傳送傳真(如接收方的線路忙時),本機具備在指定的時間間隔後自動重撥該號碼的功能。 預設為啟用自動重撥。
要取消自動重撥,請等待至本機開始重撥,然後按停止(Stop)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