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項(掃描器驅動程式)
掃描器驅動程式[ICA(影像擷取架構)驅動程式]受以下限制。 使用掃描器驅動程式時請注意以下幾點。
掃描器驅動程式限制條件
- 如果電腦在多個使用者之間共用或登出後返回時,可能會出現表示掃描器驅動程式正在使用的訊息。 在該情況下,請從電腦斷開USB電纜線,然後重新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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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電腦在掃描器驅動程式處於啟用狀態時從睡眠狀態中被喚醒,掃描可能會失敗。 在這種情況下,按以下步驟操作並重新掃描。
- 關閉本機。
- 退出掃描器驅動程式,然後從電腦斷開USB電纜線並重新連接。
- 開啟本機。
- 請勿將兩台或更多掃描器或具有掃描器功能的多功能印表機同時連接至相同的電腦上。 如果連接了多個掃描裝置,您將無法從本機的操作面板進行掃描並且可能會在訪問裝置時出現錯誤。
- 當透過連接至網路使用相容網路的型號時,無法同時從多台電腦存取本機。
- 當透過連接至網路使用相容網路的型號時,掃描時間要比平時長。
- 當以高解析度掃描大型影像時,請確保有足夠的可用磁碟空間。 例如,在全彩下以600dpi的解析度掃描A4文件,至少需要300MB的可用磁碟空間。
- 在掃描時請勿使電腦進入睡眠或待機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