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105

無法使用的媒體類型

請勿使用以下類型的紙張。 使用此類紙張不但列印效果未如理想,還會造成印表機夾紙或無法正常工作。

 摺疊的紙張、捲曲的紙張或皺褶的紙張

 潮濕的紙張

 過薄的紙張

後端托盤:少於64g /m2(17lb)

手動送紙托盤:少於0.1mm(4mil)

 過厚的紙張

後端托盤:多於105g /m2(28lb)(除Canon原裝紙張以外的一般紙張)

* 然而,可以使用最重為200g /m2(53lb)的非Canon原裝專業紙張。

手動送紙托盤:厚度大於0.6mm(23.6mil)或重量多於350g /m2(93lb)

 比明信片更薄的紙張,包括剪切為較小大小的一般紙張或備忘錄紙張(在小於A5的紙張上列印時)

 美術明信片

 黏貼有相片或貼紙的明信片

 信封

 任何有孔的紙張類型

 非長方形紙張

 使用釘書釘或膠水裝訂的紙張

 塗有粘合劑的紙張

 有發光物等裝飾的紙張

 請勿使用以下類型的Canon原裝紙張。

- 影像寫真光澤紙"Everyday Use" <GP-501>

- 影像寫真光澤紙<GP-502>

- 高解析度紙張<HR-101N>

- T-Shirt轉印<TR-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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