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表機的LCD螢幕可以設定使用除電腦之外的Bluetooth相容裝置進行列印。
使用這些裝置中的一種進行列印時,另請參閱裝置的說明手冊。
從電腦列印時,請參見使用電腦列印。
支援OPP(物件推送設定檔)或BIP(基本影像設定檔)的行動電話、PDA和數位相機可以列印相片。
根據裝置的不同,即使裝置支援以上設定檔也可能無法執行列印。 關於設定檔的詳細資訊,請參閱裝置的說明手冊。
確保印表機已開啟。
安裝Bluetooth單元。
關於如何安裝Bluetooth單元的資訊,請參見安裝到印表機上和從印表機上移除。
請載入紙張。
在LCD螢幕上顯示行動電話列印設定(Mobile phone print settings)(圖形LCD螢幕)螢幕/行動電話設定(Mob. phone settings)(文字LCD螢幕)螢幕並設定媒體類型和紙張大小。
關於如何顯示行動電話列印設定(Mobile phone print settings)(圖形LCD螢幕)螢幕/行動電話設定(Mob. phone settings)(文字LCD螢幕)螢幕的資訊,請參閱在LCD螢幕上變更本機設定。
開始從Bluetooth相容裝置列印。
選擇裝置名稱時,請選擇印表機的初始值「Canon XXX-1」(「XXX」表示印表機的名稱)。
如果要求輸入口令,請輸入預設值「0000」。
可以在LCD螢幕上的Bluetooth設定(Bluetooth settings)(圖形LCD螢幕)螢幕/Bluetooth設定(Bluetooth settings)(文字LCD螢幕)螢幕中變更印表機的裝置名稱或口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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