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載入到原稿玻璃上或自動送稿機中的原稿如下。
項目 |
詳細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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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稿類型 |
- 文字文件、雜誌或報紙 - 列印的相片、明信片、名片或光碟(BD/DVD/CD等) - 不適合自動送稿機的文件 |
大小(寬度 x 高度) |
最大8.5 x 11.7in(216 x 297mm) |
數量 |
1張或多張* |
厚度 |
最大0.39in(10mm) |
* 根據所選功能,在原稿玻璃上載入兩份或更多原稿。
項目 |
詳細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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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稿類型 |
相同大小、厚度及重量的多頁一般紙張文件 |
大小(寬度 x 高度) |
- 最大8.5 x 14.0in(216 x 356mm) - 最小5.8 x 5.8in(148 x 148mm) 僅A4或Letter大小的文件可進行雙面影印/掃描、2合1影印和4合1影印 |
數量 |
- A4或Letter大小:最多35張[20lb(75g /m2)紙張],高度最大為0.20in(5mm) - Legal大小:最多30張[20lb(75g /m2)紙張],高度最大為0.16in(4mm) - 其他大小:1張 |
厚度 |
0.002至0.005in(0.06至0.13mm) |
重量 |
13至24lb(50至90g /m2) |
注釋
在原稿玻璃上或自動送稿機中載入文件前,請確保文件上的膠水、墨水、校正液或類似物已全部晾乾。 然而,即使膠水已晾乾,也不能將帶膠水的文件載入到自動送稿機中,否則可能會造成夾紙。 送入文件之前,請移除所有釘書釘、紙夾和類似物品。 在自動送稿機中載入Legal大小的文件。 請勿在自動送稿機中載入以下類型的文件。 這些文件會造成夾紙。 - 摺皺或有摺痕的紙張 - 捲曲的紙張 - 撕裂的紙張 - 有孔的紙張 - 帶有膠水的紙張 - 附便利貼的紙張 - 複寫紙或單面複寫紙 - 表面經過處理的紙張 - 蔥皮紙或薄紙 - 相片或厚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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