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到正文

使用计算机以外兼容Bluetooth的设备打印

打印机LCD屏幕可以设置使用计算机以外兼容Bluetooth的设备进行打印。

使用这些设备中的一种进行打印时,另请参阅设备的说明手册。

从计算机打印时,请参见使用计算机打印

注释

  • 支持OPP(对象推送配置文件)或BIP(基本图像配置文件)的移动电话、PDA和数码相机可以打印照片。

    根据设备的不同,即使设备支持以上配置文件也可能无法进行打印。 有关配置文件的详细资料,请参阅设备的说明手册。

  1. 确保打印机已开启。

  2. 安装Bluetooth单元。

  3. 请装入纸张。

  4. 在打印机的LCD屏幕上显示设置屏幕。

    显示移动电话设置屏幕。

    插图:LCD屏幕
  5. 指定介质类型和纸张尺寸。

    移动电话设置

  6. 开始从兼容Bluetooth的设备进行打印。

    选择设备名称时,选择打印机的初始值“Canon MX530 series-1”。

    如果要求输入口令,输入初始值“0000”。

    可以在LCD屏幕的Bluetooth设置屏幕中更改打印机的设备名称或口令。

    设置Bluetooth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