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節描述使用選配的Bluetooth單元BU-30透過Bluetooth通訊從行動電話上列印相片的步驟。
透過Bluetooth通訊從行動電話列印時,請參閱行動電話的使用說明手冊。
關於透過Bluetooth通訊從電腦列印的步驟,請參閱關於Bluetooth通訊。
支援OPP(對象推送配置檔案)或BIP(基本影像配置檔案)的行動電話可以用於列印相片。
即使行動電話支援以上設定檔,根據行動電話的不同可能無法執行列印。 關於行動電話支援的設定檔的資訊,請參閱行動電話的使用說明手冊。
確保本機已開啟。
請載入紙張。
安裝選配的Bluetooth單元BU-30。
將Bluetooth單元BU-30插入USB快閃磁碟機連接埠。
指定頁面大小和媒體類型等設定。
按設定(Setup)按鈕。
顯示設定功能表(Setup menu)螢幕。
使用按鈕選擇設備設定(Device settings),然後按OK按鈕。
使用按鈕選擇行動電話設定(Mob. phone settings),然後按OK按鈕。
關於列印設定的詳細資訊:
開始從行動電話進行列印。
關於設備名稱,請選擇預設值「Canon XXX-1」(「XXX」表示本機的名稱)。
如果要求輸入口令,請輸入預設值「0000」。
可以從Bluetooth設定(Bluetooth settings)螢幕中變更本機的設備名稱和口令等。
根據以下條件,可以在33ft./10m內進行通訊。 根據以下條件,列印速度可能有所不同:
通訊裝置之間存在的障礙物,以及無線電環境。
存在磁場、靜電或電磁干擾。
通訊裝置的接收器敏感性和天線性能。
無法列印視訊檔案。
根據行動電話,可能無法列印記憶卡中儲存的資料。
關於可傳輸資料
由於行動電話的安全設定,無法列印下載的內容或從附加至電子郵件的URL上下載的相片。
根據相片的大小,啟動無線通訊後,本機可能要等待一段時間才能開始列印。
本機會根據所攝相片的大小自動確定相片列印品質與方向(縱向或橫向)。
根據行動電話上拍攝的相片大小,執行滿版列印時影像邊緣可能會被裁切,執行有邊距列印時頁邊大小可能會變更。
如果相片檔案大小超過1.8MB,則可能無法傳送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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