刪除記憶卡上的已掃描資料
可以使用操作面板將記憶卡上的已掃描資料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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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主頁(HOME)螢幕上選擇掃描(Scan)。
顯示選擇儲存資料的螢幕。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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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LCD螢幕顯示要將資料轉寄至USB連接的電腦的掃描待命螢幕,按左功能(Function)按鈕顯示選擇資料儲存位置的螢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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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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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選擇主頁(HOME)螢幕的掃描(Scan)前將記憶卡插入記憶卡插槽,則會顯示 掃描(Scan)以外的螢幕。
如果相片和PDF檔案儲存在記憶卡上,將顯示選擇所列印的檔案確認螢幕。
如果按主頁(HOME)按鈕,則會顯示主頁(HOME)螢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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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記憶卡(Memory card),然後按OK按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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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刪除已掃描的資料(Delete scanned data),然後按OK按鈕。
顯示檔案清單。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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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預覽要刪除的檔案或在PDF和JPEG之間切換檔案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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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換格式(Switch format)
透過按左功能(Function)按鈕,可以在PDF資料清單與JPEG資料清單之間切換顯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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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顯示方式
透過按中間功能(Function)按鈕,可以在清單與預覽之間切換顯示方式。
當選擇了PDF資料的格式時,只有PDF檔案的第一頁顯示在LCD螢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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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按鈕選擇要刪除的檔案,然後按OK按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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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按鈕選擇確認螢幕上的是(Yes),然後按OK按鈕。
本機開始刪除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