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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放置的原稿

原稿玻璃

項目 詳細資訊
原稿類型

- 文字文件、雜誌或報紙

- 列印的相片、明信片、名片或光碟(BD/DVD/CD等)

- 不適合自動送稿機的文件

大小(寬度 x 高度) 最大216 x 297mm(8.5 x 11.7in)
數量 1張或多張*
厚度 最大5mm(0.20in)

* 根據所選功能,在原稿玻璃上放置兩份或更多原稿。

自動送稿機

項目 詳細資訊
原稿類型 相同大小、厚度及重量的多頁一般紙張文件
大小

A4/Letter/Legal

僅A4或Letter大小的文件可進行2合1影印和4合1影印

數量

- A4或Letter大小:最多20張[75g /m2(20lb)紙張],高度最大為2mm(0.08in)

- Legal大小:最多5張[75g /m2(20lb)紙張],高度最大為0.5mm(0.02in)

厚度 0.07至0.13mm(0.003至0.005in)
重量 60至95g /m2(16.0至25.3lb)

注釋

  • 原稿玻璃上或自動送稿機中放置文件前,請確保文件上的膠水、墨水、校正液或類似物已全部晾乾。

    然而,即使膠水已晾乾,也不能將帶膠水的文件載入到自動送稿機中,否則可能會造成夾紙。

  • 送入文件之前,請移除所有釘書釘、紙夾和類似物品。
  • 自動送稿機中載入Legal大小的文件。
  • 請勿在自動送稿機中載入以下類型的文件。 這些文件會造成夾紙。

    • 摺皺或有摺痕的紙張
    • 捲曲的紙張
    • 撕裂的紙張
    • 有孔的紙張
    • 帶有膠水的紙張
    • 附便利貼的紙張
    • 複寫紙或單面複寫紙
    • 表面經過處理的紙張
    • 蔥皮紙或薄紙
    • 相片或厚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