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放置的原稿
原稿玻璃
項目 | 詳細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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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稿類型 |
- 文字文件、雜誌或報紙 - 列印的相片、明信片、名片或光碟(BD/DVD/CD等) - 不適合自動送稿機的文件 |
大小(寬度 x 高度) | 最大216 x 297mm(8.5 x 11.7in) |
數量 | 1張或多張* |
厚度 | 最大5mm(0.20in) |
* 根據所選功能,在原稿玻璃上放置兩份或更多原稿。
自動送稿機
項目 | 詳細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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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稿類型 | 相同大小、厚度及重量的多頁一般紙張文件 |
大小 |
A4/Letter/Legal 僅A4或Letter大小的文件可進行2合1影印和4合1影印 |
數量 |
- A4或Letter大小:最多20張[75g /m2(20lb)紙張],高度最大為2mm(0.08in) - Legal大小:最多5張[75g /m2(20lb)紙張],高度最大為0.5mm(0.02in) |
厚度 | 0.07至0.13mm(0.003至0.005in) |
重量 | 60至95g /m2(16.0至25.3lb) |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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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原稿玻璃上或自動送稿機中放置文件前,請確保文件上的膠水、墨水、校正液或類似物已全部晾乾。
然而,即使膠水已晾乾,也不能將帶膠水的文件載入到自動送稿機中,否則可能會造成夾紙。
- 送入文件之前,請移除所有釘書釘、紙夾和類似物品。
- 在自動送稿機中載入Legal大小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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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勿在自動送稿機中載入以下類型的文件。 這些文件會造成夾紙。
- 摺皺或有摺痕的紙張
- 捲曲的紙張
- 撕裂的紙張
- 有孔的紙張
- 帶有膠水的紙張
- 附便利貼的紙張
- 複寫紙或單面複寫紙
- 表面經過處理的紙張
- 蔥皮紙或薄紙
- 相片或厚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