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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面板

* 下圖中操作面板上的所有指示燈顯示為亮起均出於解釋說明的目的。

(1) 電源(POWER)指示燈
電源開啟時閃爍之後亮起。
(2) 電源(ON)按鈕

開啟或關閉電源。 開啟電源前,請確保文件蓋板處於關閉狀態。

(3) 主頁(HOME)按鈕

用於顯示主頁螢幕。

(4) 觸摸屏

顯示訊息、功能表項與作業狀態。 用指尖直接輕觸螢幕以選擇功能表項目或顯示的按鈕。

(5) 黑白(Black)按鈕
開始黑白影印、掃描、傳真等。
(6) 停止(Stop)按鈕
列印、影印、掃描或傳真傳送/接收作業正在進行時取消操作。
(7) 警告(Alarm)指示燈
發生錯誤時亮起或閃爍。
(8) 彩色(Color)按鈕
開始彩色影印、掃描、傳真等。
(9) 返回(Back)按鈕
將螢幕返回至上一螢幕。
(10) 傳真記憶體(FAX Memory)指示燈
本機的記憶體中儲存了接收到或未傳送的文件時,指示燈亮起。

注釋

  • 觸摸操作面板上的按鈕時,本機會根據需要產生鍵盤或警告提示音。 可以在裝置使用者設定(Device user settings)中的聲音控制(Sound control)中調節音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