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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面板

* 此處,所有操作面板指示燈顯示為亮起均出於說明目的。

(1) 電源(POWER)指示燈
本機開啟時閃爍之後持續亮起。
(2) 電源(ON)按鈕

開啟或關閉本機

(3) 主頁(HOME)按鈕

用於顯示主頁螢幕。

(4) 觸摸屏

顯示訊息、功能表項目與操作狀態。 用手指輕觸螢幕以選擇功能表項目或按鈕。

(5) 黑白(Black)按鈕
開始黑白影印、掃描或傳真。
(6) 停止(Stop)按鈕
取消正在進行的列印、影印、掃描或傳真。
(7) 警告(Alarm)指示燈
出現錯誤時,亮起或閃爍。
(8) 彩色(Color)按鈕
開始彩色影印、掃描或傳真。
(9) 返回(Back)按鈕
返回至上一螢幕。
(10) 傳真記憶體(FAX Memory)指示燈
亮起時表示本機記憶體中存在已接收或未傳送的文件。

注釋

  • 觸摸操作面板上的按鈕時,本機會發出嗶聲或警告音做為回應。 可以在裝置使用者設定(Device user settings) > 聲音控制(Sound control)中調節音量。